第五十七条

有效

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其设立单位应当对实验室产生的废药剂、废试剂、实验动物尸体以及其他实验室废物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暂存;对过期、失效、多余药剂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分类存放。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