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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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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章 生活垃圾

第三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全过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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