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在确定生产计划时应当综合考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逐步消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目标。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