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条有效直接从事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收集、清运、处置的人员,用人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岗位职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和安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