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绿色发展第二十一条有效本市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实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