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章 消费环境建设第七十三条有效本市鼓励、支持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七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