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十六条有效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