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本市支持提供绿色认证、环境咨询、资产评估、资信评级、数据服务、碳排放核算、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核查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依法开展专业化业务活动。

第三方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严格遵守数据安全和权益保护要求,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第三方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