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有效本市支持上海保险交易所在浦东新区试点建立绿色保险产品登记、清算、结算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办理绿色再保险分入业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