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本市支持上海票据交易所为绿色票据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制定绿色票据标准,探索形成包括票据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保理融资等供应链融资的绿色标准。

鼓励浦东新区金融机构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展绿色票据业务,发挥绿色票据再贴现业务的定向支持作用,向绿色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优质的支付融资方案。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