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汝瓷,是指以北宋时期汝官窑瓷器烧制技艺为基础,釉料以氧化铁为主要着色剂,经高温烧制而成,釉面成色以天青色为基调,呈现天青、天蓝、月白等釉色的瓷器。

本条例所称汝瓷文化,是指与汝瓷相关,具有历史、科学、艺术、文学和社会价值的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表现形式。

地方法规 ·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