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筑物容貌第九条有效建(构)筑物的外立面结构损坏、颜色脱落、墙面剥离或者门窗玻璃破损的,应当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