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依附城市临街建筑物设置各类管线、油烟管道,一般应当避开建筑物正面或者主干道一侧,并保持其外观整洁、安全。

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