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表彰奖励、信用激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所在单位应当为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