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供热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企业经营、社会参与、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