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鼓励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热源生产效率,安全稳定提供热量,在供热期优先保障供热需求。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