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四十二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人事任免案的表决,以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赞成的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8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