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三十六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机构名称改变而工作性质和范围没有变动的,不再重新办理任命手续,由提请机关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28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