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标准化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标准化服务业的培育,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标准化服务,推进标准化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咨询、评价等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