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章 分类处理第三十条有效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