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伪造、变造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