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违法建筑;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