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