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管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行业调查统计制度和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分析、预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推动人力资源数据归集融合、合理流动和开发应用,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采集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等数据信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