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威胁、侮辱、殴打不文明行为劝阻人、举报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