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十八条有效公民应当文明使用网络,不使用粗俗语言,不通过视频、发帖、评论等方式攻击、谩骂他人,不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