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行业协会商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退会的;(二)非法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强制要求市场主体捐赠、赞助等变相收费的;(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认证等活动的;(四)组织市场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