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章 人文环境第六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建立统一、便捷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惠企政策;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应当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