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安排,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打造“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品牌,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