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主体培育和保护第十二条有效营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发挥中小投资者服务机构在持股行权、纠纷调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