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工会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工会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并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