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同级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