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推动档案信息化与各项信息化工作协调发展。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改进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条件。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