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综合档案馆应当制定本馆的档案收集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经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备案后施行。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