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或者擅自砍伐农村景观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园林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其按景观林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等额罚款;构成盗伐、滥伐林木的,按照森林法第七十六条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