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第五章 污水治理第四十三条有效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污水处理,鼓励村民合理利用菜园、果园、花园就地消纳生活污水。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