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生态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支持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建设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推进废旧农膜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者达标排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