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生态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森林、湿地、河流湖泊等保护修复,依法划定江河湖库限捕、禁捕时间和区域,严格落实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