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文化繁荣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丰富农民文化体育生活,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倡孝老爱亲、勤俭节约,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文明乡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破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