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绿色发展第三十一条有效编制滹沱河经济带发展规划应当遵循下列要求:(一)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及流域专业规划;(二)结合滹沱河水资源条件及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制定滹沱河水体、土壤等生态环境指标;(三)科学处理业态发展布局、开发建设项目等与滹沱河整体景观风貌之间的关系;(四)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提升滹沱河文化品位。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