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滹沱河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修复与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管理,提升精准防洪能力。因泄洪等造成滹沱河生态工程损毁的,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修复。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