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滹沱河管理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应当按照河道功能、生态和景观要求进行科学规划,由市、沿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明确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