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设备和用品管理第十六条有效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