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当保障计算机及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的安全,运行环境以及计算机信息的安全,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