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和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区县(自治县)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燃气经营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