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时共享执法管理信息。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