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客运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和停靠站,为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餐饮、休息、车辆维修、充(换)电等综合服务。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