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餐饮经营者应当规范经营,服从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噪声、油烟、污水排放应当符合要求,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