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建设工程涉及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保护措施和勘测资料,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精心组织施工。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