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对因种植过密影响树木生长的绿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绿化管理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疏解。

道路绿化应当定期修剪,符合交通安全视距要求,保障车辆、行人安全。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